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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濟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報製度

發布時間:2023-10-27 09:46 信息來源: kaiyun官网体育 【字體: 打印本頁
信息索引號 1408810058/2023-00726 發布時間 2023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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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   為(wei) 規範永濟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檢舉(ju) 、控告權利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及國家、省市有關(guan) 規定,特製定本製度。

  第一條  kaiyun官方网站手机版負責受理全市投訴舉(ju) 報工作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(以下簡稱舉(ju) 報人)認為(wei) 各鎮(街道)、市直各單位不能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義(yi) 務的,可向kaiyun官方网站手机版進行投訴舉(ju) 報,地點:永濟市市府西街4號 kaiyun官方网站手机版政府信息與(yu) 政務公開辦公室(以下簡稱政務公開辦),聯係電話:0359-8023336。

  第二條  投訴舉(ju) 報可采用來信、來訪、電話等形式進行。對舉(ju) 報人反映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方麵的問題,政務公開辦負責投訴的受理、登記、調查、督辦、答複及歸檔工作,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,提出處理意見並報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組審定,在規定的期限內(nei) 作出答複。

  第三條  投訴舉(ju) 報內(nei) 容:

  (一)拒絕辦理依申請公開或者逾期不予答複的;

  (二)辦理依申請公開不規範的;

  (三)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;

  (四)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規定的其他行為(wei) 。

  第四條  應做好舉(ju) 報事項的記錄和保密工作:

  (一)舉(ju) 報人姓名(單位名稱)、證件信息、聯係方式;

  (二)被舉(ju) 報人姓名(單位名稱);

  (三)舉(ju) 報事項和有關(guan) 請求。

  第五條 對於(yu) 能夠當場處理的,應立即進行組織協調,當場予以答複;不能當場處理的,應在20個(ge) 工作日內(nei) 予以答複;對於(yu) 問題複雜需要延長答複期限的,經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組同意並告知舉(ju) 報人,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(ge) 工作日。

  第六條  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(ju) 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,並酌情回複:

  (一)沒有明確被投訴舉(ju) 報人或者投訴舉(ju) 報內(nei) 容無法核實的;

  (二)同一投訴舉(ju) 報事項已經按程序辦理的;

  (三)有關(guan) 投訴舉(ju) 報事項已經通過行政複議、行政訴訟等法定途徑正在辦理的;

  (四)其他不屬於(yu)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投訴舉(ju) 報受理範圍的情形。

  第七條  凡被投訴舉(ju) 報違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製度的人員,一經查實,嚴(yan) 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等有關(guan) 規定進行處理。

  第八條  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