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濟市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製度(試行)
信息索引號 | 1408810058/2023-00727 | 發布時間 | 2023-10-27 | ||
發布機構 | kaiyun官网体育 | 文號 | |||
主題詞 | 其他 | 體裁 | 其他 |
第一條 為(wei) 進一步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,強化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社會(hui) 監督,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及有關(guan) 規定,結合我市實際,製定本製度。
第二條 本製度所稱社會(hui) 評議,是指kaiyun官网体育及其工作部門、各鎮(街道)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廣泛聽取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公開工作意見和建議的活動。
第三條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或者委托有關(guan) 部門和機構對全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社會(hui) 評議,並公布社會(hui) 評議情況。各行政機關(guan) 負責本單位社會(hui) 評議的工作開展及具體(ti) 實施。
第四條 政務公開工作社會(hui) 評議堅持依法依規、公眾(zhong) 參與(yu) 、客觀公正、注重實效的原則。
第五條 社會(hui) 評議的主要內(nei) 容包括:
(一)政府信息公開的內(nei) 容是否符合《條例》的有關(guan) 規定,是否全麵、真實、準確、規範;
(二)政府信息公開的時間是否符合規定的時限要求;
(三)信息公開的方式、渠道和設施是否便捷有效,是否方便公眾(zhong) 獲取;
(四)政府信息公開的製度是否規範健全、具有可操作性,是否落實到位;
(五)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辦理是否依法依規和高效便民,是否按規定收取或者減免相關(guan) 費用;
(六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服務態度是否熱情周到;
(七)其他需要進行社會(hui) 評議的內(nei) 容。
第六條 社會(hui) 評議一般遵循以下程序:
(一)擬定評議方案,確定評議的具體(ti) 內(nei) 容、評議標準、評議方式和評議人員等;
(二)印發社會(hui) 評議通知或在政府網站、政務新媒體(ti) 、政務服務場所等渠道發布社會(hui) 評議信息;
(三)組織實施社會(hui) 評議,匯總評議結果;
(四)確定評議等次;
(五)匯總社會(hui) 評議情況,向被評議單位書(shu) 麵反饋評議情況,並報永濟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組,公開評議結果。
第七條 社會(hui) 評議的方式:
(一)問卷評議。根據評議內(nei) 容和群眾(zhong) 反映的熱點問題,設計問卷調查表,向社會(hui) 各界發放或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,供群眾(zhong) 評議;
(二)網絡評議。在政府門戶網站開設評議專(zhuan) 欄讓群眾(zhong) 發表意見或建議,給予評議。
第八條 社會(hui) 評議等次為(wei) 滿意、基本滿意和不滿意。評議中發現有問題的,被評議單位要製定整改措施,並向kaiyun官方网站手机版上報整改結果。
第九條 對在社會(hui) 評議過程中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響的,將按照《條例》規定追究有關(guan) 單位和人員責任。
第十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,以及教育、衛生健康、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供熱、環境保護、公共交通等與(yu) 人民群眾(zhong) 利益密切相關(guan) 的公共企事業(ye) 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社會(hui) 評議,參照本製度執行。
第十一條 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