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當前所在的位置:首頁 > 政府信息公開 > 政策文件 > 部門文件

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

發布時間:2024-06-17 17:12 信息來源: 永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【字體: 打印本頁
信息索引號 發布時間 2024-06-17
發布機構 永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文號
主題詞 體裁

           人社部發〔2024〕40號

       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新疆生產(chan) 建設兵團:
       為(wei) 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(hui) 議精神,充分發揮失業(ye) 保險保生活、防失業(ye) 、促就業(ye) 功能作用,支持企業(ye) 穩定崗位,兜住、兜準、兜牢民生底線,經國務院同意,現就有關(guan) 事項通知如下:
       一、延續實施階段性降費率政策。階段性降低失業(ye) 保險費率至1%的政策延續實施一年,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。
       二、延續實施失業(ye) 保險穩崗返還政策。參保企業(ye) 足額繳納失業(ye) 保險費12個(ge) 月以上,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(yu) 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(ye) 率控製目標,30人(含)以下的參保企業(ye) 裁員率不高於(yu) 參保職工總數20%的,可以申請失業(ye) 保險穩崗返還。大型企業(ye) 按不超過企業(ye) 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(ye) 保險費的30%返還,中小微企業(ye) 按不超過60%返還。穩崗返還資金可用於(yu) 職工生活補助、繳納社會(hui) 保險費、轉崗培訓、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(ye) 崗位以及降低生產(chan) 經營成本支出。社會(hui) 團體(ti) 、基金會(hui) 、社會(hui) 服務機構、律師事務所、會(hui) 計師事務所、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(ge) 體(ti) 工商戶參照實施。實施上述穩崗返還政策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,上年度失業(ye) 保險基金滾存結餘(yu) 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。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。
       三、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。參加失業(ye) 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(ye) 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(ye) 保險金人員取得技能人員職業(ye) 資格證書(shu) 或職業(ye) 技能等級證書(shu) 的,可按照初級(五級)不超過1000元、中級(四級)不超過1500元、高級(三級)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。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,同一職業(ye) (工種)同一等級隻能申請並享受一次,且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(ye) 培訓補貼不得重複享受;已享受同一職業(ye) (工種)高級別證書(shu) 技能提升補貼的,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(shu) 補貼。實施上述技能提升補貼政策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,上年度失業(ye) 保險基金滾存結餘(yu) 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。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。
       四、全力保障失業(ye) 人員基本生活。各地要持續做好失業(ye) 保險金、代繳基本醫療保險(含生育保險)費、價(jia) 格臨(lin) 時補貼等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。
       五、持續優(you) 化經辦服務。各地要采取免申即享的經辦模式,通過後台數據比對,向符合條件的企業(ye) 精準發放穩崗返還資金,並通過短信等方式告知企業(ye) ;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(ye) ,可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協助提供的其繳納社會(hui) 保險費的賬戶;指導勞務派遣單位主動申請穩崗返還,並按規定及時撥付和使用資金,避免出現截滯留問題。進一步暢通失業(ye) 人員申領失業(ye) 保險金渠道,大力推廣免跑即領、免證即辦經辦模式,全麵取消證明材料、申領時限、捆綁條件和附加義(yi) 務,確保失業(ye) 人員僅(jin) 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即可申領;用好待遇申領和轉移接續兩(liang) 個(ge) 全國性平台,提高審核辦理效率,推動實現失業(ye) 人員隨時隨地申領。
       六、切實防範基金風險。各地要密切監測失業(ye) 保險基金運行狀況,加強監督檢查、形勢研判和工作指導,基金結餘(yu) 不足時要適時調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結構,優(you) 先保障保生活支出,確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續。健全審核、公示、撥付等監督機製,動態更新經辦風險點,梳理事前事中事後的風控規則,及時嵌入信息係統,加強數據共享和對待遇領取資格條件的信息核驗。按月及時、準確上報失業(ye) 保險聯網數據,充分利用全國社保信息比對查詢係統功能,在待遇審核和發放環節加強數據比對,嚴(yan) 防冒領、騙取基金和多發待遇風險。嚴(yan) 格執行社會(hui) 保險基金要情報告製度,不得瞞報謊報。
       七、加強組織領導。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把落實失業(ye) 保險各項惠企利民政策作為(wei) 重要政治任務,大力開展失業(ye) 保險待遇“暢通領、安全辦”、援企穩崗“護航行動”和技能提升“展翅行動”,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實化工作舉(ju) 措,推動政策落地見效。加強政策宣傳(chuan) 解讀,既通過官網官微、報刊廣播、政務大廳展板等多種渠道廣泛推廣,又向符合條件的參保主體(ti) 精準推送,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。加強工作調度,及時跟蹤掌握實施情況,分析研判遇到的實際問題,確保落實到位。


人力資源社會(hui) 保障部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
2024年4月26日